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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二)实地调研:全国律协对各地律师协会开展实习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总后,组成调研组,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各地律师协会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工作难点,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实地调研时间安排在2012年3月,将采取走访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召开座谈会、听取集中培训课程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各地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参与开展调研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实调研内容,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要准确核对数据来源,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及时上报2011年度实习管理工作报告、填制后的调查问卷、相应工作规范和典型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
  各地律协如需要本通知附件调查问卷电子版,或者遇到不清楚、不确定的问题,请及时与全国律协联系。

  全国律协联系人:李鲲
  联系电话:(010)84020218
  联系传真:(010)64056110
  E-mail:acla@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
  邮政编码:100007

  附件:《2011年度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情况调查问卷》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2011年度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情况调查问卷
(2012年2月)

  一、实习整体情况调查

  1.参加调查的律师协会是           律师协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请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的名称和联系人详细情况)

  2.2010年8月1日修订后的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施行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已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
  A.已经制定;
  B.未制定。
  【注】已经制定实施办法的律师协会请将实施办法一并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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