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活动的管理及考核,是完善律师行业准入制度、实现律师队伍建设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为了更好地推动实习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履行律师协会自律管理职责,全国律协决定对2011年度各地律师协会开展实习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本次调研,准确掌握各地律师协会2011年度开展实习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的情况,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律师协会实习管理制度,提高实习管理工作水平,提升新执业律师综合素质,切实把好律师行业入门关。
二、调研内容
1.各地律师协会为贯彻落实全国律协《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新制定实习管理工作细则和工作措施的情况;
2.一年来各地律师协会开展实习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的动态情况,包括申请实习人员的数量、准予实习人员的数量、参加实习考核人员的数量、实习考核的通过率等;
3.本年度实习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结构、学历、工作经历、道德品行等;
4.各地律师协会开展集中培训、实务训练和实习考核的情况和未来一年的工作计划;
5.各地律师协会开展实习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6.各地律师协会对进一步完善实习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步骤和调研方式
调研分为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两个阶段。
(一)问卷调查:时间安排在2012年2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根据本通知所附调查问卷的要求,开展自行调研,认真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调查问卷,形成年度工作报告,于2012年3月1日之前将本地区2011年度实习管理工作报告、填制后的调查问卷及其他材料邮寄并传真或者发电子邮件至全国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