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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律师协会维权、投诉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将本地区维权、投诉案件相关数据汇总整理后统一填报。

  二、提交维权、投诉案件统计情况工作报告的具体要求

  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交维权、投诉案件统计情况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案件的种类及分析;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三、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地律师协会请于2012年4月31日前将《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以及统计分析报告报全国律协会员部,电子版发至会员部电子邮箱。(以上统计表均可复印)

  联 系 人:孙莉  王焱
  联系方式:010-84020228, 010-84020215(传真)
  电子邮箱:hui_yuanbu@126.com

  附件:
  1、《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
  2、《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
  (2011年度)

  _________________律师协会

  (一)维权案件统计表

 序号

时间

侵权事由

侵权人

被侵权人(单位及职务)

处理情况

维权前

维权后

2011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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