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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编制全国律师行业管理系统电话通讯录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编制全国律师行业管理系统电话通讯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工作联系,全国律协拟编制《全国律师行业管理系统电话通讯录》,收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及各副省级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相关通讯信息。请以上单位认真填写以下表格并于2012年2月29日前发回全国律协。各副省级市的相关信息请所在省律师协会协助填写。全国律协将尽快汇编成册并发放给所有收录单位使用。

  全国律协联系人:汪 杨 刘大宁
  电 话:010-84020371
  传 真:010-84020216
  Email:  info.acla@gmail.com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表:
  _________________省(区、市)

  注:此表为填写样式,各单位在填写时可自行增加。

协会地址

邮编

部门

职务

姓名

电话

传真

手机

司法厅(局)

分管副厅(局)长

 

 

 

 

律管处长

 

 

 

 

律师协会

领导成员

会 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部(室)

主任

 

 

 

 

副主任

 

 

 

 

 

 

 

 

 

 

 

 

 

 

 

 

 

 

 

 

 

 

 

 

 

 

 

 

 

 

××部(室)

主任

 

 

 

 

副主任

 

 

 

 

 

 

 

 

 

 

 

 

 

 

 

 

 

 

 

 

 

 

 

 

 

 

 

 

 

 

××部(室)

主任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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