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要主动联系和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共同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好一满意”活动是医疗卫生系统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和具体内容,是医疗卫生系统纠风工作总平台,是加强自身建设和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24号)要求,按照“抓巩固、促提高、创品牌、见成效”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保证深化医改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重点实现几个目标:一要“服务好”。各地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优化乡镇卫生院门急诊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推进乡镇卫生院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乡镇卫生院间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推广团队化服务,转变服务模式。二要“质量好”。切实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健全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认真落实《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规章制度,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三要“医德好”。学习贯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四要“群众满意”。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逐步树立起以患者满意度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将患者满意度作为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的有效抓手。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明确了2012-2015年医改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2012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规划暨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承前启后,十分关键。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共同做好2012年农村卫生服务各项工作,巩固扩大深化医改成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