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纠正部分按人均纯收入比例确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做法;完善一事一议项目筹劳和以资代劳的控制措施,切实解决以资代劳工价标准过高、平摊以资代劳款和用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农民筹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组织实施;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层层下放限额标准权限、不按规定履行筹资筹劳审核程序、超范围筹资筹劳、乡镇统筹使用、县级集中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以及套取、挪用政府补助资金等违规问题。
四、延伸涉农收费监管领域。根据农村各项建设步伐加快和农村公共服务逐步推进、农民出资出劳相应增多的新情况,农民负担监管要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延伸。抓紧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政策文件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制度,建立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向村级组织和农民集资摊派问题,有效解决惠农政策落实中代支代扣代缴费用和搭车收费等问题。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农业、发展改革(物价)、纠风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要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或影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基层纠正违规问题、健全制度,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省(区、市)要在今年11月10日前,将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和报表、制定建设的有关文件等报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nyb64193136@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李 琳 (010)59191887
附件:1.治理涉农乱收费情况统计表
2.治理向村级组织收费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
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治理涉农乱收费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