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
1. 已报名参加2012年10月13日至14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2. 已报名参加2012年9月16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3.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4.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报名人员可以选择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也可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
机考方式,是指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考试系统支持10种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和万能五笔输入法。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交费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2年6月26日至7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交费。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8610-88250110)。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