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25号)
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