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实得分
| 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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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5分)
| 6.1.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院改变名称、场所、法人、诊疗科目、床位,未能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或实际提供服务的诊疗项目与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或未经年度校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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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 查阅相关资料。
| 未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或开展的诊疗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或无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或评审周期发生群体性、组织性违规违纪事件或一级主责以上医疗事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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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抽查5名专业技术人员资料进行现场核准。
| 未制定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或发现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得分;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资料不完整,扣1分;实习生、研究生、进修生执业管理资料不完整,扣1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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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满足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需要。(5分)
| 6.2.1医院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并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抽查计划中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 未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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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成立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 查阅相关资料。
|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0.3分;领导小组未定期召开信息化建设会议,扣0.3分;无信息管理专职机构或专人负责,扣0.3分;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扣0.3分;未建立协调机制,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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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医院信息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MIS)和医院资源管理信息系统(HRP)以及相关子系统(如办公信息管理、患者咨询服务、自助服务等)为医院管理提供全面支撑,满足医院管理需求。有临床信息系统(CIS),建立基于电子病历(EMR)的医院信息平台。按要求使用相关财务软件,实现会计电算化。
| 实地考查。
| 信息化建设不符合标准和规范,扣1分;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或无医院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相关子系统、或无临床信息系统(CIS),扣0.5分;未建立基于电子病历(EMR)的医院信息平台,扣1分;未实现会计电算化,扣0.5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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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未制定信息系统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扣0.3分;未实行权限分级管理,扣0.3分;无安全监管记录,扣0.3分;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措施未落实,扣0.3分;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记录,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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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加强财务与价格管理,规范医院经济运行。(7分)
| 6.3.1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查阅相关资料。
| 未建立决策机制和程序,不得分;未制定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扣1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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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 未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实施方案和流程,不得分;未设置专职成本核算员,扣0.3分;未建立科室成本核算,扣0.3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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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未建立价格公示制度,扣1分;价格公示未及时更新,扣0.5分;未建立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规范,扣0.5分;无价格监管自查记录,扣0.5分;无收费投诉记录,扣0.5分。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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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
|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抽查药品和高值耗材招标采购的审批资料。
| 未制定药品及高值耗材采购制度和流程,不得分;审批程序不规范,每种扣0.5分;无主管部门对招标采购进行全程管理,扣0.5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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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和绩效考评。
|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 无医院预算管理制度,不得分;无预算制度执行情况监管记录,扣0.3分;无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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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医院制定财务人员培养计划,按照规定设立总会计师。
| 查阅相关资料。
| 无财务人员培养计划,不得分;未按照规定设立总会计师,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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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医学装备管理制度。(7分)
| 6.4.1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资产处置制度与措施。
|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2份评审周期内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和审批程序的相关资料;抽查2个重点科室重点设备的保养维修记录。
| 未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扣1分;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扣0.5分;无管理部门会议记录,扣0.5分;抽查设备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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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的医疗设备;建立大型设备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2种大型设备(CT、MRI、X光机、超声诊断仪等)的设备档案、装备许可证和使用人员资质的相关资料。
| 未制定医学装备购置论证相关制度与决策程序,扣0.5分;未建立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与完整的档案资料,扣0.5分;无大型设备单机成本核算资料,扣0.5分;使用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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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建立医院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的制度与规范,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
| 查阅相关资料。
| 未制定保障设备的管理制度与规范,不得分;主管部门未对医学装备实行统一的保障管理,扣0.5分;未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扣0.5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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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 实地考查。
| 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未保持在待用状态,或无急救、生命支持类装备监管记录,不得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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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加强医用高值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和低值耗材的采购记录、溯源管理、储存、档案管理、销毁记录、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的管理。
|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 未制定管理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采购记录、使用记录、监督检查记录,扣0.5分;未制定相关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监管情况与不良事件的分析报告,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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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实行院务公开,积极开展医院社会评价。(6分)
| 6.5.1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由职工监督。
|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 “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不得分;未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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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院向社会及患者公开信息。
|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未制定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扣0.5分;未公开信息,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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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院内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未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不得分;院务公开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无院务公开投诉信箱,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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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 无职工参与院务公开,不得分;无院务公开的相关记录,扣0.5分;无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的资料,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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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按照患者就医服务流程,制定医院社会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实施社会评价活动。
|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 未制定患者满意度期测评指标体系,或未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不得分;未定期开展(至少每年一次),扣0.5分;未对社会评价活动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或无改进措施,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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