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水源利用。扩大污水再生利用量,因地制宜推广分质供水技术,科学合理利用雨洪水和微咸水,扩大沿海地区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规模。加快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建设,完善跨区域作业调度运行决策机制,加大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专栏4:“十二五”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指标构成
序号
| 工程类别
| 预计新增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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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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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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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南水北调中、东线一期工程
|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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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大型水库工程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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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中型水库工程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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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西南五省重点水源工程
| 80
| 包括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工程和连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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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区域引调水工程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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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它
| 40
| 包括地下水资源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库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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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构建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理布局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加强水源地涵养、保护和综合治理,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加大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三峡库区、大中型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输水沿线的水资源和环境保护力度。
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加大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启动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面沉降区、滨海海水入侵区、石羊河流域等重点地区的地下水压采计划。建设地下水压采地区的替代水源工程,压减地下水开采量,逐步建立以地下水为主的多水源应急备用与战略储备体系,增强地下水的应急抗旱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建设地下水库、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回灌等措施,补充涵养地下水源。继续开展全国地下水保护行动试点工作。
水文水资源监测。优化水文站网布局与结构,完善各类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省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以及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规模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建设。
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继续加大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西南石漠化地区、珠江上游、东北黑土区、京津风沙源区、西北内陆河流域、青海“三江源”、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修复力度。对西南土石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区、南方红壤丘陵区、北方土石山区等坡耕地集中、人地矛盾突出、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加快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积极推进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通过上拦、下堵、中间削坡绿化等措施,开展南方崩岗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
河湖生态修复。根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条件,通过合理确定水土资源开发规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节水治污、利用再生水增加生态水源和适度调水等措施,实施生态脆弱和污染严重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巩固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成果,加强敦煌、海河、太湖等重点地区与河湖的水生态修复治理。加强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管理,采取截污导流、河道整治、生态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污染物进入水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水资源调度和跨流域引水,增加湖泊生态水量,促进区域水环境改善。因地制宜研究采取修建过鱼设施、人工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等措施,加强鱼类等水生生物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小水电建设。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有序发展小水电,建设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继续因地制宜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
水利血防工程。加快长江中下游等区域的水利血防工程建设,配合其他血吸虫病防治措施,到2015年底,使全国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力争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专栏5:水利建设重点工程
01 农田水利
--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步伐,完成全国251 处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任务,推进淮河平原洼地、长江中下游、东北三江平原等重点涝区治理。
--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加快三江平原、尼尔基水库下游等新建灌区建设,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灌区田间灌排设施配套,促进工程发挥整体效益。
--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技术的综合集成和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稳步推进牧区水利工程建设,建设节水灌溉饲草料地。
02 防洪减灾
--继续实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推进淮河干流扩大行洪能力、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黄河宁蒙河段治理及下游河段治理、松花江干流治理等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加快四川亭子口、江西峡江、河南河口村、湖南涔天河等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步伐,推进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克孜河卡拉贝利、叶尔羌河阿尔塔什、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加强洞庭湖、鄱阳湖重点圩垸整治,加快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加大海堤达标建设和重要河口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