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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泛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通知


  四、创新活动形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资委要指导企业创新活动形式,采取集中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师傅带徒、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导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强化技能训练,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活动期间,各地可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各类技术技能交流活动;组织各职业(工种)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进行岗位成才、技能成才宣讲活动,组织专家、技师、高技能人才走进企业,开展技术交流,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点和技术攻关问题。

  五、落实保障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认真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落实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和技师培训项目,加大对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支持。要进一步落实职业技能竞赛各项表彰奖励政策,对于取得相应名次的选手,按规定落实晋升职业资格的政策。各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经费开支需要。企业要从职工教育经费当中适当划出部分费用用于本企业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推动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会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共同开展相关活动。要指导企业组成专门组织协调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各项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国资委建立通报制度,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和工作经验,确保工作不走过场,确保活动落实到位和取得实效。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广泛宣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当地党委政府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宣传技能成才的人才观。各地、各企业要定期对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进行宣传和总结,及时发现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地活动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联系人:杨奕 田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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