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12.加快修改完善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方案,积极探索东北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13.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推进实施东北粮食产能工程。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进高产创建。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深入开展节水增粮行动,探索建立农民购置农田小型节水设备补贴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积极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14.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农业科技示范县建设。启动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技术集成等研究与示范项目,开展农业高效生产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科学实施人工增雨工程。
15.加强农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北粮南运”物流基础设施。大力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巩固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动人参、黑木耳等特色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
16.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继续推进剩余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和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工程建设。
(五)加强社会民生和文化事业建设,使振兴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17.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补助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工业基地城市按程序申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18.加快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加大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力度。深入推进“暖房子”工程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19.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快推动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试点。做好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
20.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加强基础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建设。落实《关于促进东北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加快出台东北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1.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
22.继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善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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