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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进展情况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进。中央财政安排东北四省区就业专项资金103.39亿元,加强重点人群就业、公共就业服务、高技能人才培养,其中东北三省实现新增就业2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中央财政共下达东北四省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18.06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9.5亿元。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参保3375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2580万人,新农合参保率达90%以上。推动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参保人数超过1800万人。继续加强社会救助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29.8亿元,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7.8亿元。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工程建设规模近17万平方米。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累计竣工面积2456万平方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出台《关于促进东北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优化东北地区高等教育资源,支持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

  文化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大连、长春和牡丹江市列入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东北地区共有20个项目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黑龙江省赫哲族伊玛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面启动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包括国有林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安排中央投资26.05亿元,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监督体系等项目建设。

  (五)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显著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辽宁东港再生资源产业园被列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本溪市纳入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77亿元,支持城镇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69个,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10万吨。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

  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取得重要进展。认真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林区9个县(市、区、旗)参照执行资源枯竭城市相关政策,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扶持林区发展接替产业和代木能源。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防沙治沙及荒漠化综合治理,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等生态工程扎实推进。

  重点流域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继续实施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积极推进其他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新建三环泡、乌裕尔河等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应急、环境监察等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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