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入围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8、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筹备展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9、投稿截止日期2012年8月10日。
七、评奖及奖项设置
1、评奖:
1)主办单位将在2012年8月聘请摄影界专家和省级以上农机化管理部门的领导以及赞助企业的负责人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获奖者将在2012年10月的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上颁奖;
3)编辑印刷出版优秀作品集,在作品集的封面和封底登载赞助企业的农机产品广告;
4)2012年,在第十二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上设第二届全国农机摄影大赛优秀获奖作品展览区,对优秀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同时在明年初的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2013年全国农业机械展览会、2012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等全国性的农机化重大活动上展出。
2、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入围奖30名;最佳组织奖5名。
3、奖励标准:
特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6000元;
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4000元;
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3000元;
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2000元;
入围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200元;
最佳组织奖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同时给予单位领导物质奖励。
八、组织机构
第二届全国农机摄影大赛组委会:
顾问:宗锦耀(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
主任委员:马世青(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委员:刘敏(农业部农业机械鉴定总站站长、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宪(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站长、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
杨林(农业部农业机械鉴定总站副站长、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秘书长)
宋毅(中国农机安全报社社长、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