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阳市城市信用社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复[2006]428号)
信阳市城市信用社:
你社《关于核准信阳市财政局及两家企业入股信阳市城市信用社增资入股资格的请示》(信城信〔2006〕56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信阳市财政局增持信阳市城市信用社股本金2500万元人民币,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向信阳市城市信用社投资入股2600万元人民币,固始信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信阳市城市信用社投资入股2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