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的批复
(银监复[2006]422号)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请示》(〔2006〕外经贸信托字第0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信贷资产证劵化试点管理办法》和《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