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4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公安部副部长 杨焕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来华外国人数量持续较快增长,入境目的和身份日益多样,在华活动更加广泛复杂,流动性增强。
从入出境情况看,1980年外国人入出境146万人次,其中入境74万人次。2000年外国人入出境2026万人次,其中入境1016万人次。2011年外国人入出境5412万人次,其中入境2711万人次。2000年以来,外国人入境人数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递增。
从居留情况看,1980年在华常住外国人(居住半年以上)近2万人,2000年15万余人, 2011年近60万人,主要为三资企业工作人员、留学生、教师、外企驻华机构代表及家属,亲属团聚人员。截至2011年底,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4752人,其中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家属1735人、亲属团聚人员3017人。
从就业情况看,2000年,在华就业外国人约7.4万人。截至2011年底,在华就业外国人约22万人,约占在华常住外国人总数的37%,主要为三资企业工作人员、教师、外企驻华机构代表。
从“三非”外国人情况看,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表现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简称“三非”)。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处“三非”外国人首次突破1万人次,此后逐年递增,2007年后有所下降。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处“三非”外国人2万余人次。
近年来,“三非”外国人中非法居留的绝大多数系因不了解我国法律规定而短期逾期滞留等情节轻微的人员,部分外国人在华恶意非法居留。非法入境的主要为毗邻国家人员。非法就业的主要集中在外语教育、涉外演出、涉外家政、劳动密集型产业等领域,多以留学、访问为由入境后非法就业。
二、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针对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新形势,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依法行政,密切协作,不断加强服务管理创新,努力构建对外国人“入境、居留、出境”全过程动态服务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了外国人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服务管理机制建设。2007年,公安部、外交部、教育部等17个部门共同建立了外国人管理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教育部、民政部、外交部等也分别牵头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相关工作机制。2011年底,公安部、外交部等20个部门建立了境外来华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了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