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大力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到2015年,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5亿亩以上,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确保新增0.5亿亩、力争新增1亿亩;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以东北、西北、华北等为重点,大力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组织实施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实施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工程,推广地膜覆盖、集雨保墒、倒茬和秸秆还田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大力研发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质优价廉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推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装备的综合集成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六)不断提高农业抗御洪涝干旱灾害能力。到2012年年底基本完成2209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和5400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尽快建立1836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全面实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十二五”时期基本消除影响防洪安全的突出隐患。实施全国抗旱规划、西南五省(区、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水源工程,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问题。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力争“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
(七)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到2013年解决原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供水方式,优先考虑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力争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85%。落实工程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工程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长效良性运行。
(八)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环境治理。继续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长江、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区、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和高标准梯田。搞好牧区水利建设,保护草原生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小型水库清淤、山丘区山塘整治、水污染防治等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九)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健全适合小型农田水利特点的建设管理制度,推行工程监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建立信息通报和社会公示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乡镇或流域水利站,落实编制和经费,充实技术人员;加大对防汛专业抢险队、抗旱服务队、水利科技推广队伍、灌溉试验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专业管理、群众管理的模式和途径,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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