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武当山古建筑群元和观西道院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34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报武当山古建筑群元和观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鄂文物发[2012]8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因方案内容为元和观西道院维修,方案名称应改为武当山元和观西道院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同时,应明确西道院每座建筑的名称和维修性质。
(二)补充完善西道院宫墙、院门的现状勘察、测绘、修缮设计及图纸。
(三)应对西道院建筑进行现状保护,维护建筑的地方特点,最大限度地保留历史信息,不能完全按照官式做法修缮。应加强研究与勘察,明确该组建筑的原做法。
(四)进一步明确屋面正脊、垂脊用清代官式瓦件,前檐全部用槅扇等做法的历史依据。屋脊和吻兽与建筑屋面及等级不符,如无确凿依据,不宜实施。全部使用槅扇不利于使用,如无确凿依据,建议仅在适当的位置采用槅扇。
(五)明确现有踏跺是否为如意踏跺,以及修缮石质构件的“补石药”的配方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