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清西陵昌妃园寝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28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北省易县清西陵昌妃园寝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2]1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勘察测绘图纸,对残损部位进行量化标注。
(二)进一步完善修缮设计,补充对宝顶的勘察和设计,在设计图纸上对维修措施进行量化标注。明确烟囱顶部“蝎子尾”的做法依据。
(三)应在深化勘察的基础上,提出对石桥的保护措施。
(四)建筑物的砖下槛风化剥蚀较为严重的部分,可进行补砌,不宜全部重砌。
(五)东班房一类建筑山墙下碱灰浆剥落严重,应尽量保持原砖墙,重点回补砂浆。
(六)应深化对古建筑彩画的勘察,对于价值较高、保存状况较好的彩画,应予以原状保护,并提出明确的保护措施。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该方案彩画部分的完善工作,明确彩画修补、除尘和回贴的具体做法和工艺要求。细化彩画大样图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