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明显陵白蚁危害综合治理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38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报明显陵白蚁危害综合治理方案的请示》 (鄂文物发[2012]12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应进一步完善白蚁治理过程中古建筑保护和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治理后整体效果的跟踪监测。
(二)应注意对除白蚁以外的其他古建筑虫害的防治,同时考虑对古建筑进行防腐处理。
(三)方案中所用药品均应注明化学名称。
(四)应选择适当的用药时机,以达到最佳治理效果。
(五)白蚁治理完成后,应考虑组织有关单位,对蛀蚀严重的木材进行保护加固,以消除古建筑安全隐患。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