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函谷关关楼及关墙抢险加固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46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丝绸之路申遗项目新安函谷关遗址关楼及现存关墙抢救性保护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2】 9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对遗址土体的分析应将夯土作为重点,明确夯层、夯窝、表面风化层深度和强度等数据,标明基石名称。应根据遗址裂缝的发育程度对不同的结构体进行相应的稳定性分析。
(二)应按照《古建筑防工业震动技术规范》中以速度值作限值的标准,对列车对关楼震动的影响进行补充评估。
(三)补充土坯砖基本力学性能指标及脱盐处理要求,并明确补砌工艺说明。
(四)对五处失稳土体的加固,可考虑在补砌及灌浆的基础上,进行锚杆锚固等必要的结构性加固。
(五)对部分遗址进行清理后,应对受损墙体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六)应慎重对待砖和夯土的防风化处理,在检验期较短的情况下,尽可能控制使用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