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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1785号――关于批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单位的新兽药并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公告

  1.2.4 平板凝集试验用抗原的配制 根据灭活菌液中的含菌总数,用生理盐水将菌悬液稀释至每ml含菌数1.0×1010CFU,即为平板凝集试验用抗原。
  1.2.5 平板凝集试验用抗原的检验 采用玻片凝集试验进行,将大肠杆菌菌体抗原滴加于干净玻片上,然后再滴加1滴大肠杆菌O78血清型因子阳性血清(血清效价≥1:640),用接种环将抗原和血清充分混合,2分钟后观察结果,如出现清晰的乳白絮状凝集,即判合格,同时设置生理盐水对照,应无凝集发生。
  1.3 鸭疫里默氏菌阳性血清制备
  1.3.1 免疫抗原的制备 将鸭疫里默氏菌进行纯培养,对培养物进行计数后灭活,备用。将弗氏完全佐剂或弗氏不完全佐剂在研钵中研磨均匀,然后再边磨边加入等体积的灭活鸭疫里默氏菌菌液,直至成为均匀的乳白色油状液体。免疫原中鸭疫里默氏菌菌体含量为1.0×1010CFU/ml。
  1.3.2 免疫动物 取2.0~3.0kg SPF鸡6只,免疫前每只采血检测1型鸭疫里默氏菌抗体和O78大肠杆菌抗体均为阴性,继续饲养观察7日,无异常情况即可用于阳性血清制备。
  1.3.3 免疫程序 首免后第7日、14日和21日进行二、三和四免,免疫部位为胸、腿部皮下多点注射,每次免疫剂量为1ml/只,四免后10日,每只静脉注射纯菌体抗原1ml(含菌数1.0×1010CFU),免疫后14日采血测抗体。
  1.3.4 血清抗体效价测定 用凝集试验进行测定,当抗原对照成立时,以出现50%凝集的血清最高稀释度的下一倍比稀释度为待检血清效价,血清凝集效价≥1:32为合格。
  2 试管(或微量)凝集试验检测鸭疫里默氏菌抗体效价的测定
  2.1 试管(或微量)凝集试验用抗原 制备方法同平板凝集用抗原,使用前用灭菌生理盐水将菌悬液稀释成每ml含菌数2.0×108CFU,即为试管(或微量)凝集试验用抗原。
  2.2 操作方法 用0.5%石碳酸生理盐水将待检血清作2倍系列稀释,每稀释度各取0.5ml加入小玻璃试管或100ul加入U型反应板,每一管或孔加入等量的鸭疫里默氏杆菌试管凝集试验用抗原0.5ml或100ul,充分混匀后,置37℃培养箱作用16~24小时,观察结果,同时设抗原对照。当抗原对照成立时,以出现50%凝集的血清最高稀释度的下一倍比稀释度为待检血清效价。
  3 鸭传染性浆膜炎的发病判定标准
  3.1 出现精神不振、行动蹒跚、眼鼻有分泌物流出、排绿色或黄绿色稀薄粪便、角弓反张等鸭传染性浆膜炎临床症状或死亡的,判为发病。
  3.2 对无临床症状的鸭应剖检观察病变,若出现心包膜炎或肝周炎或浆膜炎病变,判为发病。
  4 试管(或微量)凝集试验检测抗血清型O78大肠杆菌抗体效价的测定
  4.1 试管(或微量)凝集试验用抗原 制备方法同平板凝集用抗原,使用前用灭菌生理盐水将菌悬液稀释成每ml含菌数1.0×109CFU,即为试管(或微量)凝集试验用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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