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省级农业部门要主动把这两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配合驻部监察局认真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地方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表: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附表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被考核单位全称: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制度建设 (20分) | 建立健全制度 | 20 | 建立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制度的得20分,每缺一项制度扣5分。 | |
2 | 重点工作 (50分) | 补贴机具、补贴对象、补贴经销商确定 | 9 | 按规定确定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的得9分,未按规定确定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 |
3 | 信息公开 | 9 | 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的得4分;按时完整公开信息的得5分,内容缺项或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4 | 廉政风险防控 | 9 |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得3分,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得3分,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的得3分。 | |
5 | 监督检查 | 9 | 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的得2分;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大范围监督检查的得3分,缺少1次扣1.5分;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按规定比例组织核查的得4分,否则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 |
6 | 投诉处理 | 9 | 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得9分,未有效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 |
7 | 材料上报 | 5 | 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得5分,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0.5分。 | |
8 | 执行实施 (20分) | 实施进度 | 12 |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满分12分,具体按农业部评分标准打分。 | |
结算进度 | 8 | 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满分8分,具体按农业部评分标准打分。 | |
9 | 实施效果 (10分) | 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10 |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促进农业部下达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完成的得10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
| 一票否决 | 重大违法违规 | |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 |
合 计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