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证据证明其宗旨、业务范围违反国家
宪法、法律、法规;
(二)发起人或责任人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当地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吊销注册登记证书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 俱乐部等级
第十二条 申请等级评定的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必须是在中国登山协会注册的俱乐部。
第十三条 中国登山协会根据俱乐部的规模、技术等级、场地器材、运营情况等将申请评定的俱乐部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为A级、AA级和AAA级。
第四章 俱乐部等级评定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成为A级俱乐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行使A级俱乐部的权利,履行义务;
(二)承认《中国登山协会章程》,遵纪守法,以推动全民健身为己任,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具有一名以上中级、二名以上初级技术人员(包括攀岩教练员、户外运动指导员、高山向导、拓展培训师等)和若干辅助技术人员(保护员、医护人员等)的技术力量;
(四)正式注册会员在50人以上,具有组织50人以上规模活动的技术力量和装备器材;
(五)每年组织10次以上的登山户外运动活动或比赛;
(六)有较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环保制度》、《会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活动组织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等),并能严格执行;
(七)积极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比赛和登山户外运动的活动;
(八)没有因为人为原因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记录。
第十五条 申请成为AA级俱乐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行使AA级俱乐部的权利,履行义务;
(二)已获得A级的俱乐部;
(三)具有2名以上中级、4名以上初级技术人员(包括攀岩教练员、户外运动指导员、高山向导、拓展培训师等)和若干辅助技术人员(保护员、医护人员等)的技术力量;
(四)成功组织或承办过2次以上地区级或1次以上省级的登山户外活动或比赛;
(五)有固定的场地和设施,具有组织60人以上规模活动的技术力量和装备器材;
(六)积极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比赛和登山户外运动的活动;
(七)没有因为人为原因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记录。
第十六条 申请成为AAA级俱乐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行使AAA级俱乐部的权利,履行义务;
(二)已获得AA级的俱乐部;
(三)具有3名以上中级、5名以上初级技术人员(包括攀岩教练员、户外运动指导员、高山向导、拓展培训师等)和若干辅助技术人员(保护员、医护人员等)的技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