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清华大学10MW高温气冷堆添加冷氦实验回路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2]92号)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你院《关于清华大学核研院高温气冷堆添加冷氦实验回路的申请》(清核请〔2012〕14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有关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对你院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认为清华大学10MW高温气冷堆氦净化系统改造-添加冷氦实验回路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在改造方案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你院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改造施工开始前,向我局提交新增核安全3级管道(包括阀门)的抗震分析报告及施工质量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