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司关于请提供商品市场有关情况的通知
(商贸促函[201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摸清全国有进出口业绩的商品市场的营业面积、年成交额、进出口额等情况,以利于加快培育内外贸结合的商品市场工作,请你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情况调查表》(附后),并于6月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皓烚 刘丰
电话:010-65198451,010-65197423
传真:010-65197452
邮箱:lihaoxia@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情况调查表
商务部外贸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市场名称 | 2011年底
营业面积
(万M2) | 2010年
成交额
(万元) | 2011年
成交额
(万元) | 2010年
出口额
(万美元) | 2010年
进口额
(万美元)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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