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批准天津职业大学等33个单位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神州数码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的通知
(教师函[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单位申报、专家集中评审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决定批准天津职业大学等33个单位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神州数码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要积极发挥基地在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职教科研方面的作用。要结合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建设,满足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的要求。
各基地和示范单位要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基地(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的联系,密切与行业、企业和其他职教师资基地的协作,加强培养培训项目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质量,努力打造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品牌项目,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1.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名单
2.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名单
教育部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1:
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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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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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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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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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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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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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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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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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东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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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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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海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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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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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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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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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昌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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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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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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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郑州轻工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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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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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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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湛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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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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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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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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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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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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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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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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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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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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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兰州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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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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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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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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