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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共建体育学院:

  为充分发挥体育科技在我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调动全社会科研力量开展青少年体育科学研究,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实际工作,决定开展2012年度青少年发展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本着青少年体育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科学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工作实践服务的精神,围绕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展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体育总局青少司根据各业务实际工作需要拟定了2012年度青少年体育研究题目(名称详见附件)。此次研究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合作项目。

  项目经费首先支持各方面研究力量在相关项目的研究基础上,开展延续和补充研究。各领域申报的研究项目要在原有的研究基础上突出创新,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层次。

  另外,本次项目申报特设自由申报项目。申请人围绕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重大理论及政策问题,以及社会关心的青少年体育问题进行申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选3-5个项目进行立项。

  二、申请人条件

  (一) 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 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四) 研究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 研究项目第一申请人正在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得超过2项。

  (六) 青少年体育司每年的研究项目申请,申请人以第一申请人身份只能申请一项。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 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能力基础、能为招标研究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法人单位。

  (二) 每个单位可单独申请,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请。

  (三) 申报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申报程序

  (一)  凡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单位及人员均可申报。

  (二) 申报研究项目须于截止日期前从网上提交申报书,并将经单位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单位法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体育研究与发展中心。没有通过网上申报的研究项目不予受理。

  五、项目管理

  (一)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体育研究与发展中心负责研究项目的征集、项目招标、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工作。

  (二)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体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中标单位在同意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前提下签订计划任务书,并实施项目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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