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管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的要求,加强对高速公路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要重点针对高速公路长大下坡路段、视距受限路段以及易积水、结冰、发生团雾等路段,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的提示标志、警告标志、减速标线和紧急避险车道等相关安全设施,提前警示驾驶人减速慢行,防范多车尾随相撞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研判,强化路面执法和巡逻管控,深化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推广应用,加大对上述违法行为高发路段的动态管控力度,进一步净化高速公路的交通环境。
三、强化协调联动,提升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有效提升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预测预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形式及时发布提示服务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接到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采取利用收费站入口提醒、高速公路可变标志牌提示等措施,警示车辆安全通行;公安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四、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通过强化事故查处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