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文物局关于四川省金沙遗址博物馆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四川省金沙遗址博物馆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1143号)
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四川省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控方案的请示》(川文物博[2012]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所报《金沙遗址博物馆文物环境质量监控方案》。
二、
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预防性保护工作,对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实施有效的监测和调控,防止或减缓环境因素对文物的破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