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新疆城乡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新疆城乡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批复
(办保函〔2012〕39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变更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新疆城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单位名称变更为“新疆城乡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携带资质证书正、副本到我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