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相关内容变更的批复
(办保函〔2012〕397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京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变更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相关内容的请示》(京文物〔2012〕24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单位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由“北京市地安门东大街129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甲20号”,法定代表人由“马炳坚”变更为“井洪涛”,经济性质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由“116万元”变更为“300万元”。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携带资质证书正、副本到我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