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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道路系统规划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道路系统规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29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道路系统规划的请示》(陕文物字〔2012〕6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道路系统规划设计方案及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道路系统设计应以考古和研究成果为依据,充分考虑遗址保护、展示和日常管理需要,并与遗址本体和景观风貌相协调。
  (二)应明确古代道路所用路面材料的考古依据,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设计,尽量采用古代路面材料和施工工艺。建议通过不同路面材料区分古代道路与现代辅助性道路,古代道路可采用砂石路面,现代辅助性道路可采用透水混凝土路面。司马门道路不宜采用卵石铺地,建议考虑其他材料。
  (三)应进一步深化路线设计,使陵园区的各类道路符合历史道路展示的形态逻辑。
  (四)应根据陵园管理和展示需要,进一步调整园区道路照明的设计思路,明确照明设施的种类、数量、布设位置等,补充大规模、密集布设照明设施的必要性说明和设计依据。建议在保证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尽量核减照明设施布设范围和密度,减少对遗址本体和景观风貌的影响。
  (五)应根据工作量进一步核定经费预算。
  (六)进一步规范文字、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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