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白羊村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18号)
云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给予编制白羊村遗址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云文物〔2012〕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白羊村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和你局意见。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机构一起,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白羊村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应进一步加强前期调研,明确保护对象,系统归纳、总结影响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安全的主要因素,进一步核定规划编制经费预算。保护规划应注意白羊村遗址的整体保护,统筹考虑遗址本体保护、博物馆建设、河水侵蚀、烧窑污染、村镇建设等问题,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请你局指导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加强考古调查和测绘工作,进一步搞清遗址分布范围、布局和内涵,做好遗址价值和现状评估,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