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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关于发布《饲料原料目录》的公告


  10、鱼、其它水生生物及其副产品

原料

编号

原料名称

特征描述

强制性

标识要求

10.1

贝类及其副产品

10.1.1

____贝

新鲜可食用的贝类,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产品名称中应标明贝的种类,如:扇贝、牡蛎。

 

10.1.2

贝壳粉

贝类的壳经过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灰分

10.1.3

干贝粉

食品企业加工食用干贝(扇贝柱)剩余的边角料(不包括壳),经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组胺

10.2

甲壳类动物及其副产品

10.2.1

新鲜的虾。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

 

10.2.2

磷虾粉

以磷虾(Euphausia superba)为原料,经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灰分

盐分

挥发性盐基氮

10.2.3

虾粉

虾经蒸煮、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灰分

盐分

挥发性盐基氮

10.2.4

虾膏

以虾为原料,经油脂分离、酶解、浓缩获得的膏状物。

粗蛋白质

粗灰分

水分

挥发性盐基氮

10.2.5

虾壳粉

以食品企业加工虾仁过程中剥离出的虾头、虾壳为原料,经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灰分

10.2.6

虾油

以海洋虾类经蒸煮、压榨、分离获得的毛油为原料,再进行精炼获得的产品。

脂肪

酸价

碘价

10.2.7

新鲜的蟹。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

 

10.2.8

蟹粉

以蟹或蟹的某一部分为原料,经蒸煮、压榨、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产品中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5%。

粗蛋白质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10.2.9

蟹壳粉

以蟹壳为原料,经烘干、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灰分

10.3

水生软体动物及其副产品

10.3.1

乌贼

新鲜的乌贼。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

 

10.3.2

乌贼粉

乌贼经蒸煮、压榨、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10.3.3

乌贼膏

以乌贼内脏为原料,经油脂分离、酶解、浓缩获得的膏状物。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水分

10.3.4

乌贼内脏粉

乌贼膏或与载体混合后,经过干燥获得的产品。使用的载体应为饲料法规中许可使用的原料,并在标签中注明载体名称。

粗蛋白质

粗灰分

载体名称

挥发性盐基氮

10.3.5

乌贼油

从乌贼内脏中分离出的油脂。

粗脂肪

酸价

碘价

10.3.6

鱿鱼

新鲜的鱿鱼。可以鲜用根据使用要求可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或干燥处理。

粗脂肪

酸价

10.3.7

鱿鱼粉

鱿鱼经蒸煮、压榨、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挥发性盐基氮

10.3.8

鱿鱼膏

以鱿鱼内脏为原料,经油脂分离、酶解、浓缩获得的膏状物。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水分

10.3.9

鱿鱼内脏粉

鱿鱼膏或与载体混合后,经过干燥获得的产品。使用的载体应为饲料法规中许可使用的原料,并在标签中注明载体名称。

粗蛋白质

粗灰分

载体名称

挥发性盐基氮

10.3.10

鱿鱼油

从鱿鱼内脏中分离出的油脂。

粗脂肪

酸价

碘价

10.4

鱼及其副产品

10.4.1

鲜鱼的全部或部分鱼体。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受污染的鱼。

粗蛋白质

水分

10.4.2

白鱼粉

鳕鱼、鲽鱼、鹜鱼等白肉鱼种的全鱼或其为原料加工水产品后剩余的鱼体部分(包括鱼骨、鱼内脏、鱼头、鱼尾、鱼皮、鱼眼、鱼鳞和鱼鳍),经蒸煮、压榨、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赖氨酸

组胺

挥发性盐基氮

10.4.3

水解鱼蛋白粉

以全鱼或鱼的某一部分为原料,经浓缩、水解、干燥获得的产品。产品中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50%。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10.4.4

鱼粉

全鱼或经分割的鱼体经蒸煮、压榨、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在干燥过程中可加入鱼溶浆。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受污染的鱼。该产品原料若来源于淡水鱼,产品名称应标明“淡水鱼粉”。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赖氨酸

挥发性盐基氮

10.4.5

鱼膏

以鲜鱼内脏等下杂物为原料,经油脂分离、酶解、浓缩获得的膏状物。

粗蛋白质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水分

10.4.6

鱼骨粉

鱼类的骨骼经粉碎、烘干获得的产品。

粗灰分

10.4.7

鱼排粉

加工鱼类水产品过程中剩余的鱼体部分(包括鱼骨、鱼内脏、鱼头、鱼尾、鱼皮、鱼眼、鱼鳞和鱼鳍)经蒸煮、烘干、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10.4.8

鱼溶浆

以鱼粉加工过程中得到的压榨液为原料,经脱脂、浓缩或水解后再浓缩获得的膏状产品。产品中水分含量不高于50%。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挥发性盐基氮

水分

10.4.9

鱼溶浆粉

鱼溶浆或与载体混合后,经过喷雾干燥或低温干燥获得的产品。使用载体应为饲料法规中许可使用的原料,并在产品标签中标明载体名称。

粗蛋白质

盐分

挥发性盐基氮

载体名称

10.4.10

鱼虾粉

以鱼、虾、蟹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副产物为原料,经蒸煮、压榨、干燥、粉碎等工序获得的产品。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受污染的鱼。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挥发性盐基氮

粗灰分

10.4.11

鱼油

对全鱼或鱼的某一部分经蒸煮、压榨获得的毛油,再进行精炼获得的产品。

粗脂肪

酸价

碘价

丙二醛

10.5

其它

10.5.1

卤虫卵

卤虫及其卵。

空壳率

孵化率



  11. 矿物质

原料

编号

原料名称

特征描述

强制性

标识要求

11.1

天然矿物质

11.1.1

凹凸棒石(粉)

天然水合镁铝硅酸盐矿物,可以是粒状或经粉碎后的粉。

水分

 

贝壳粉

见10.1.2

 

11.1.2

沸石粉

天然斜发沸石或丝光沸石经粉碎获得的产品。

吸蓝量

吸氨值

水分

11.1.3

高岭土

以高岭石簇矿为主的含有矿物元素的天然矿物,水合硅铝酸盐含量不低于65%。在配合饲料中用量不得超过2.5%。不得含有石棉。

水分

11.1.4

海泡石

一种水合富镁硅酸盐黏土矿物。

水分

11.1.5

滑石粉

天然硅酸镁盐类矿物滑石经精选、净化、粉碎、干燥获得的产品。

水分

11.1.6

麦饭石

天然的无机硅铝酸盐。

水分

11.1.7

蒙脱石

由颗粒极细的水合铝硅酸盐构成的矿物,一般为块状或土状。蒙脱石是膨润土的功能成分,需要从膨润土中提纯获得。

吸蓝量

吸氨值

水分

11.1.8

膨润土[斑脱岩、膨土岩]

以蒙脱石为主要成分的粘土岩-蒙脱石粘土岩。

水分

11.1.9

石粉

用机械方法直接粉碎天然含碳酸钙的石灰石、方解石、白垩沉淀、白垩岩等而制得。钙含量不低于35%。

11.1.10

蛭石

含有硅酸镁、铝、铁的天然矿物质经加热膨胀形成的产品。不得含有石棉。

水分



  12、 微生物发酵产品及副产品

原料

编号

原料名称

特征描述

强制性

标识要求

12.1

饼粕、糟渣发酵产品

12.1.1

发酵豆粕

以豆粕为主要原料(≥ 95%),以麸皮、玉米皮等为辅助原料,使用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批准使用的饲用微生物菌种进行固态发酵,并经干燥制成的蛋白质饲料原料产品。

粗蛋白质

酸溶蛋白

水苏糖

水分

12.1.2

发酵___果渣

以果渣为原料,使用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批准使用的饲用微生物进行固体发酵获得的产品。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原料来源,如:发酵苹果渣。

粗纤维

粗灰分

水分

12.1.3

发酵棉籽蛋白

以脱壳程度高的棉籽粕或棉籽蛋白为主要原料(≥ 95%),以麸皮、玉米等为辅助原料,使用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批准使用的酵母菌和芽胞杆菌进行固态发酵,并经干燥制成的粗蛋白质含量在50%以上的产品。

粗蛋白质

酸溶蛋白

游离棉酚

水分

12.1.4

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

以鲜白酒糟为基质,经酿酒酵母固体发酵、自溶、干燥、粉碎后得到的产品。

粗蛋白

粗纤维

酸溶蛋白

木质素

12.2

单细胞蛋白

12.2.1

产朊假丝酵母蛋白

以玉米浸泡液、葡萄糖、葡萄糖母液等为培养基,利用产朊假丝酵母液体发酵,经喷雾干燥制成的粉末状产品。

粗蛋白质

粗灰分

12.2.2

啤酒酵母粉

啤酒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酵母,以啤酒酵母细胞为主要组分,经干燥获得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灰分

12.2.3

啤酒酵母泥

啤酒发酵中产生的泥浆状废弃酵母,以啤酒酵母细胞为主且含有少量啤酒。

粗蛋白质

粗灰分

12.3

利用特定微生物和特定培养基培养获得的菌体蛋白类产品(微生物细胞经休眠或灭活)

12.3.1

谷氨酸渣[味精渣]

利用谷氨酸棒杆菌和由蔗糖、糖蜜、淀粉或其水解液等植物源成分及铵盐(或其它矿物质)组成的培养基发酵生产L-谷氨酸后剩余的固体残渣。菌体应灭活。可进行干燥处理。

粗蛋白质

粗灰分

铵盐

水分

12.3.2

核苷酸渣

利用谷氨酸棒杆菌和由蔗糖、糖蜜、淀粉或其水解液等植物源成分及铵盐(或其它矿物质)组成的培养基发酵生产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后剩余的固体残渣。菌体应灭活。可进行干燥处理。

粗蛋白质

粗灰分

铵盐

水分

12.3.3

赖氨酸渣

利用谷氨酸棒杆菌和由蔗糖、糖蜜、淀粉或其水解液等植物源成分及铵盐(或其它矿物质)组成的培养基发酵生产L-赖氨酸后剩余的固体副产物。菌体应灭活。可进行干燥处理。

粗蛋白质

粗灰分

铵盐

水分

12.4

糟渣类发酵副产物

12.4.1

____醋糟

1. 糯米

2. 高粱

3. 麦麸

4. 米糠

5. 甘薯

6. 水果

7. 谷物

以所列物质为原料,经米曲霉、黑曲霉、啤酒酵母和醋杆菌发酵酿造提取食醋后所得的固体副产物。产品若来源于以单一原料,产品名称应标明其来源,如:糯米醋糟。

粗蛋白质

粗纤维

粗灰分

水分

 

谷物酒糟类产品

见第1.5

 

12.4.2

酱油糟

以大豆、豌豆、蚕豆、豆饼、麦麸及食盐等为原料,经米曲霉、酵母菌及乳酸菌发酵酿制酱油后剩余的残渣经灭菌、干燥后获得的固体副产物。

粗蛋白质

粗脂肪

食盐

12.4.3

柠檬酸糟

以含有淀粉的植物性原料发酵生产柠檬酸的过程中,发酵液经过滤剩余的滤渣经脱水干燥获得的固体产品。产品可经粉碎。

粗蛋白质

粗灰分

12.4.4

葡萄酒糟(泥)

工业法生产葡萄汁的副产物,由分离发酵葡萄汁后的液体/糊状物组成。

粗蛋白质

粗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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