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 贝类及其副产品
|
10.1.1
| ____贝
| 新鲜可食用的贝类,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产品名称中应标明贝的种类,如:扇贝、牡蛎。
|
|
10.1.2
| 贝壳粉
| 贝类的壳经过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灰分
钙
|
10.1.3
| 干贝粉
| 食品企业加工食用干贝(扇贝柱)剩余的边角料(不包括壳),经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组胺
|
10.2
| 甲壳类动物及其副产品
|
10.2.1
| 虾
| 新鲜的虾。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
|
|
10.2.2
| 磷虾粉
| 以磷虾(Euphausia superba)为原料,经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蛋白质
粗灰分
盐分
挥发性盐基氮
|
10.2.3
| 虾粉
| 虾经蒸煮、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蛋白质
粗灰分
盐分
挥发性盐基氮
|
10.2.4
| 虾膏
| 以虾为原料,经油脂分离、酶解、浓缩获得的膏状物。
| 粗蛋白质
粗灰分
水分
挥发性盐基氮
|
10.2.5
| 虾壳粉
| 以食品企业加工虾仁过程中剥离出的虾头、虾壳为原料,经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灰分
|
10.2.6
| 虾油
| 以海洋虾类经蒸煮、压榨、分离获得的毛油为原料,再进行精炼获得的产品。
| 脂肪
酸价
碘价
|
10.2.7
| 蟹
| 新鲜的蟹。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
|
|
10.2.8
| 蟹粉
| 以蟹或蟹的某一部分为原料,经蒸煮、压榨、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产品中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5%。
| 粗蛋白质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
10.2.9
| 蟹壳粉
| 以蟹壳为原料,经烘干、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灰分
|
10.3
| 水生软体动物及其副产品
|
10.3.1
| 乌贼
| 新鲜的乌贼。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
|
|
10.3.2
| 乌贼粉
| 乌贼经蒸煮、压榨、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
10.3.3
| 乌贼膏
| 以乌贼内脏为原料,经油脂分离、酶解、浓缩获得的膏状物。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水分
|
10.3.4
| 乌贼内脏粉
| 乌贼膏或与载体混合后,经过干燥获得的产品。使用的载体应为饲料法规中许可使用的原料,并在标签中注明载体名称。
| 粗蛋白质
粗灰分
载体名称
挥发性盐基氮
|
10.3.5
| 乌贼油
| 从乌贼内脏中分离出的油脂。
| 粗脂肪
酸价
碘价
|
10.3.6
| 鱿鱼
| 新鲜的鱿鱼。可以鲜用根据使用要求可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或干燥处理。
| 粗脂肪
酸价
|
10.3.7
| 鱿鱼粉
| 鱿鱼经蒸煮、压榨、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挥发性盐基氮
|
10.3.8
| 鱿鱼膏
| 以鱿鱼内脏为原料,经油脂分离、酶解、浓缩获得的膏状物。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水分
|
10.3.9
| 鱿鱼内脏粉
| 鱿鱼膏或与载体混合后,经过干燥获得的产品。使用的载体应为饲料法规中许可使用的原料,并在标签中注明载体名称。
| 粗蛋白质
粗灰分
载体名称
挥发性盐基氮
|
10.3.10
| 鱿鱼油
| 从鱿鱼内脏中分离出的油脂。
| 粗脂肪
酸价
碘价
|
10.4
| 鱼及其副产品
|
10.4.1
| 鱼
| 鲜鱼的全部或部分鱼体。可以鲜用或根据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受污染的鱼。
| 粗蛋白质
水分
|
10.4.2
| 白鱼粉
| 鳕鱼、鲽鱼、鹜鱼等白肉鱼种的全鱼或其为原料加工水产品后剩余的鱼体部分(包括鱼骨、鱼内脏、鱼头、鱼尾、鱼皮、鱼眼、鱼鳞和鱼鳍),经蒸煮、压榨、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赖氨酸
组胺
挥发性盐基氮
|
10.4.3
| 水解鱼蛋白粉
| 以全鱼或鱼的某一部分为原料,经浓缩、水解、干燥获得的产品。产品中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50%。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
10.4.4
| 鱼粉
| 全鱼或经分割的鱼体经蒸煮、压榨、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在干燥过程中可加入鱼溶浆。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受污染的鱼。该产品原料若来源于淡水鱼,产品名称应标明“淡水鱼粉”。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赖氨酸
挥发性盐基氮
|
10.4.5
| 鱼膏
| 以鲜鱼内脏等下杂物为原料,经油脂分离、酶解、浓缩获得的膏状物。
| 粗蛋白质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水分
|
10.4.6
| 鱼骨粉
| 鱼类的骨骼经粉碎、烘干获得的产品。
| 钙
磷
粗灰分
|
10.4.7
| 鱼排粉
| 加工鱼类水产品过程中剩余的鱼体部分(包括鱼骨、鱼内脏、鱼头、鱼尾、鱼皮、鱼眼、鱼鳞和鱼鳍)经蒸煮、烘干、粉碎获得的产品。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挥发性盐基氮
|
10.4.8
| 鱼溶浆
| 以鱼粉加工过程中得到的压榨液为原料,经脱脂、浓缩或水解后再浓缩获得的膏状产品。产品中水分含量不高于50%。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挥发性盐基氮
水分
|
10.4.9
| 鱼溶浆粉
| 鱼溶浆或与载体混合后,经过喷雾干燥或低温干燥获得的产品。使用载体应为饲料法规中许可使用的原料,并在产品标签中标明载体名称。
| 粗蛋白质
盐分
挥发性盐基氮
载体名称
|
10.4.10
| 鱼虾粉
| 以鱼、虾、蟹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副产物为原料,经蒸煮、压榨、干燥、粉碎等工序获得的产品。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受污染的鱼。
|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挥发性盐基氮
粗灰分
|
10.4.11
| 鱼油
| 对全鱼或鱼的某一部分经蒸煮、压榨获得的毛油,再进行精炼获得的产品。
| 粗脂肪
酸价
碘价
丙二醛
|
10.5
| 其它
|
10.5.1
| 卤虫卵
| 卤虫及其卵。
| 空壳率
孵化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