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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6]245号)


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用卡中心开业的请示》(民银发〔2006〕220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简称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下同)开业。

  二、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业务范围为:(一)办理本外币信用卡的发卡业务;(二)办理信用卡项下的本外币贷款、结算、汇款、结汇、外汇兑换业务;(三)代理国内外各类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四)代理国外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信用卡的发卡、付款及资金清算业务;(五)代理其他银行或机构信用卡发卡、收单业务的运营服务;(六)代理信用卡项下的代收代付、代售、资信调查、咨询服务、见证业务;(七)代理信用卡项下的理财服务;(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与信用卡有关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杨科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赵爱珍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裁,武利星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高级助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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