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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有关意见的复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有关意见的复函
(银监函[2006]39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准许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函》(冀政函〔2006〕98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为进一步扩大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贫困学生顺利就学,应各地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积极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在认真总结河南、山西、青海和内蒙古4省(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正式向我会提出《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正式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请示》,申请全面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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