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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智能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等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一)监管监察高研班。

  1. 时间:2012年6月30日至7月4日(6月29日报到)。

  2. 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矿集团海湾大酒店(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369号;联系电话:0535-8958666)。

  (二)瓦斯高研班。

  1. 时间:2012年7月12日至16日(7月11日报到)。

  2. 地点:重庆市美渝大酒店(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南区路232号;联系电话:023-61686666)。

  四、报名方式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局负责推荐报名参加监管监察高研班研修人员;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负责推荐报名参加瓦斯高研班研修人员。

  (二)报名参加监管监察高研班、瓦斯高研班的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分别提交介绍个人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想法和思路,在瓦斯防治与利用方面科研、管理工作经验及成果等书面材料,字数不少于400字。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高研班办班具体事宜,报名参加监管监察高研班、瓦斯高研班人员须分别于6月20日、30日前,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承办单位(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张立强,010-61591430<带传真>、18866991712,zhang@ncist.edu.cn)。6月22日、7月5日前确定研修人员名单,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本人。

  五、其他事项

  (一)为增强研修实效,除安排研修课程外,还将组织研修人员就近深入基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企业一线进行实地考察,请高级研修班举办地点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协助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研修人员研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报到时请提交2寸证件照片4张。

  (三)除参加研修班往返交通费由研修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外,不向研修人员收取培训费、食宿费等任何费用。

  (四)研修期间将举办研修人员论坛和专题研讨,参加监管监察高研班、瓦斯高研班的研修人员需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别以现代化安全监管监察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瓦斯治理技术理论和实践成效为题,做每人不少于15分钟的交流研讨,请报到时提交交流报告PPT和论文电子版及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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