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智能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等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有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对安全行业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209号)要求,决定于6月下旬至7月中旬举办智能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高级研修班、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高级研修班(以下简称监管监察高研班、瓦斯高研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
(一)监管监察高研班。
1.矿山物联网技术及应用;
2.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技术;
3.安全网络应急管理技术;
4.“金安”工程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5.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6.安全生产监管先进技术装备;
7.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
(二)瓦斯高研班。
1.国内外瓦斯防治与应用发展动态;
2.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装备;
3.高瓦斯综采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
4.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及集成技术;
5.煤矿瓦斯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
6.瓦斯综合利用技术与实践;
7.煤与瓦斯共采理论及工程实践;
8.煤矿瓦斯抽采与瓦斯灾害防治案例分析。
二、研修对象及人数
(一)研修对象:监管监察高研班招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监管监察的人员;瓦斯高研班招收煤矿企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煤矿通风、瓦斯治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研修人数:监管监察高研班、瓦斯高研班分别招收50人。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