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负责牵头实施的处室和联络员,并将牵头处室名称和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综合处。
附:
农业部2012年度“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试点单位(盖章): 2012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评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 全省(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万亩(前三年平均水平)以上。 | 20 | 粮食播种面积达到**万亩(前三年平均水平)以上满分20分,比前三年平均水平每少**万亩扣*分,低于前三年最低水平不得分。 | 2009-2011年粮食面积平均为**万亩,最低为**万亩 |
2 | 稳定提高粮食产量 | 全省(区)粮食总产量达到**万吨(前三年平均水平)以上。 | 30 | 粮食总产量**万吨(前三年平均水平)以上满分30分,比前三年平均水平每少**万吨扣*分,低于前三年最低水平不得分。 | 2009-2011年粮食总产平均为**万吨,最低为**万吨 |
3 | 加强示范带动和科技支撑 | 完成农业部下达的万亩高产示范片创建任务满分5分,高产创建带动平衡增产效果明显满分5分,科技服务及时到位满分5分,立项推广实用增产新技术成效显著5分。 | 20 | 建立粮食作物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个(农业部下达计划数)以上满分5分,每少10个扣1分,最多扣5分。全省(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实测单产水平比全省粮食平均单产水平高5%以上,或全省(区)整建制高产创建示范县粮食单产提高5%以上,或全省(区)整建制高产创建示范乡(镇)单产提高10%以上的满分5分,每少1个(乡镇2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分作物、分时段制定技术方案或意见,开展科技促进年有关活动或行动,关键农时组织有关专家和农技人员巡回指导,以手机短信、12316“三农”信息服务平台或印发张贴明白纸等便捷方式面向农民提供技术服务的满分5分,每项完成满分1.2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安排专项资金、下达项目计划推广***(实用增产)新技术1000万亩以上、亩均增产5%以上满分5分,面积每少200万亩或增产幅度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 | |
4 | 努力减轻自然灾害损失 | 全省(区)因气象灾害损失粮食产量(农情调度系统上报农业部数据)低于**万吨(前三年平均水平)满分7.5分,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满分7.5分。 | 15 | 因自然灾害损失粮食产量低于**万吨(前三年平均水平),或损失粮食产量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比率低于8%的满分7.5分。损失粮食产量比前三年平均水平每多**万吨,或损失率比8%每多1个百分点扣1.5分,高于前三年最高水平或13%不得分。扶持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满分4分,每项完成满分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粮食病虫损失率总体控制在5%以下满分3.5分,每多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3.5分。 | 2009-2011年因气象灾害损失粮食产量平均为**万吨,最高为**万吨 |
5 | 加大行政推动和政策支持力度 | 行政推动有力满分6分;全面落实中央扶持政策,及时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满分9分。 | 15 | 以政府名义开会或发文部署粮食生产工作或党政领导在农业部门召开的粮食生产会上进行讲话部署,制定粮食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关键农时以政府名义组织有关部门督导粮食生产工作满分6分,每项完成满分2分,未完成的项不得分。开展扶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落实意见或联合下发指导意见,跟踪调度政策落实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政策落实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出台地方配套政策,省级财政投入发展粮食生产的资金数量高于上年的满分9分,每项完成满分1.5分,未完成的项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