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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的通知

  4.开展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5.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
  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制定输血管理制度,并进行培训。
  2.设立输血科,具备为临床提供24小时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3.加强临床用血过程管理,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科学用血。
  4.开展血液质量管理监控,制定并实施控制输血严重危害(输血传染疾病、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5.开展血液全程管理,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申请审核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做好血液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
  6.落实输血相容性检测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实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六)医院感染管理
  1.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控制活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并与医院功能和任务及临床工作相匹配。
  2.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与教育。
  3.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监测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4.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实施依从性监管与改进活动。
  5.制定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6.应用感染管理信息与指标,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7.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要求;隔离工作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医务人员能获得并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管理符合要求。
  8.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监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发病率和(或)患病率及其变化趋势改进诊疗流程;定期通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
  五、病历(案)质量管理
  (一)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设置病案科,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与人员梯队。
  (二)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
  (三)建立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
  (四)采用国际疾病分类与代码(ICD-10)、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TCD)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

第四章 药事管理

  一、加强药剂管理,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
  二、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
  三、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
  四、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

第五章 护理质量管理

  一、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实施护理人员分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制护理措施。
  二、护理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有护理单元护理人员的配置原则,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预案。
  三、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并定期评估。
  四、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到位。
  五、有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标准与监测措施。

第六章 医院管理

  一、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二、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满足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需要。
  三、加强财务与价格管理,规范医院经济运行。
  四、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医学装备管理制度。
  五、实行院务公开,积极开展医院社会评价。

  附件3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第一部分 民族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 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的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民族医药临床疗效。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药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进行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药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药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民族医药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 队伍建设

  一、参照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
  二、制定民族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 临床科室建设

  一、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突出民族医特色。
  二、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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