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核心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临床科室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四: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7%。
核心指标五: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40%。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20%;或比例在10%以下,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3个百分点;或比例在10%-20%,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2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六:重点专科研究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七:重点专科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的6份运行病历中,执行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的病历数≥4份。
核心指标八: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核心指标九: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符合要求,所抽查的3个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数≥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