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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的通知

  核心指标十一: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中医药特色相结合。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评审该项指标得分≥17分。
  核心指标十二:具有提供“治未病”服务的平台,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辅助区域等区域定位明确。
  (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40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核心指标二:加强急诊检诊、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核心指标三: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核心指标四:建立手术安全核查、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核心指标五:制定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核心指标六: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核心指标七: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核心指标八: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核心指标九: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核心指标十: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附件2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2012年版)

  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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