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红四军大柏地战斗战场遗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83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呈报<瑞金革命遗址---红四军大柏地战斗战场遗址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保字[2012]4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对各构件残损、更换及补配的工程量提出量化要求。原有残损构件修补后应尽量使用,减少更换数量。
(二)应进一步细化墙、地面、抹灰层、脊件等做法;完善木构件油饰内容,补充对原木构件油饰的勘察,完善新添配木构件的油饰措施;补充完善建筑物的防潮设计。
(三)应补充原排水系统的考证分析,以作为现场地排水整治设计的依据。
(四)应补充对建筑周边原生植物配置的设计研究。
(五)白蚁防治属维修内容,应在文件中提出明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