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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白蚁防治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白蚁防治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31号)


贵州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送审<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白蚁防治、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报告》(黔文物呈[201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拟更换多处被白蚁蛀蚀的柱、檩、枋等构件,将涉及建筑局部落架。应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明确局部落架或挑顶维修的范围,并进一步明确各部位构件修补、更换的工程量。对原构件应尽量修补使用,减少更换量。
  (二)进一步补充、完善白蚁防治以外古建筑修缮措施的具体做法,如屋面维修、地面铺墁、墙基归砌、开裂墙体修补、油饰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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