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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沙洲坝中共中央政治局(含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沙洲坝中共中央政治局(含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15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呈报<瑞金革命遗址---沙洲坝中共中央政治局(含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保字[2012]4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该旧址建筑原为民宅,修缮应延续其简朴的建筑风格和地方建筑特点,控制维修范围和深度。
  (二)应进一步勘察建筑原墙面粉刷与木构油饰做法,调查同时期当地民居的传统装饰做法,以作为现装饰做法的依据。原有小窗没有必要改大。马厩亦不必要恢复瓦屋面做法。
  (三)进一步深化在勘察中提到的椽子减小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修缮措施。
  (四)应注重防潮设计,建议地面增设防潮层。
  (五)应对各构件残损、更换及补配的工程量提出量化要求。原有残损构件修补后应尽量使用,减少更换数量。
  (六)白蚁防治属维修内容,应在方案中提出明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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