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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叶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叶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03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呈报<瑞金革命遗址---叶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保字[2012]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鉴于该建筑目前墙体及抹面保存较好,建议暂不进行土坯墙的修复。若属必须,应补充土坯墙原有做法的勘察,明确具体砌筑做法,如土坯是否砌筑下肩,土坯采用立砌还是卧砌等。
  (二)关于屋面加铺望板,并于望板上铺瓦的做法,应补充设计依据和避免瓦件滑脱的相关设计措施。
  (三)进一步细化墙、地面、抹灰层、脊件等做法,如青砖砌筑、三合土地面等工艺。补充拟恢复木楼梯的相关图纸。
  (四)补充白蚁防治做法。
  (五)进一步量化各构件残损、更换及补配的工程量,对原有残损构件修补后应尽量使用,减少更换数量。
  (六)对于维修标识牌,新补配木构件宜采用隐蔽部位墨书题记的方式,标示更换的年代;定烧添配的砖瓦件宜采用戳记形式标示更换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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