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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沙洲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沙洲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16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呈报<瑞金革命遗址---沙洲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保字[2012]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量化各构件残损、更换及补配的工程量,原有残损构件修补后应尽量使用,减少更换数量。
  (二)进一步细化墙、地面、抹灰层、脊件等做法。
  (三)气候导致建筑墙体、地面潮湿,对建筑保护不利,建议恢复三合土地面时,考虑增设防潮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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