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关于确定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第十一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
关于做好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推荐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2】2号)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全国普法办确定河北省唐山市等27个地(市、州、盟)、北京市东城区等46个县(市、区、旗)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工作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步骤,各联系点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新思路,创造新经验,总结工作规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各省(区、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全国普法办共同做好联系点工作,切实加大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交流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联系点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名单。
全国普法办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
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名单
北京市:东城区 丰台区
天津市:西青区 滨海新区
河北省:唐山市 武安市 张家口市怀来县
山西省:晋城市 原平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鄂温克族自治旗
辽宁省:鞍山市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吉林省:白山市 延吉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上海市:徐汇区 嘉定区